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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十九次校优秀课程建设评估和组织申报2010年省优秀课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我校第十九次校优秀课程建设评估和组织申报2010年省优秀课程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我校“质量工程”的深入开展,不断巩固和扩大我校课程建设成果,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结合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吉林省高校优秀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10]2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九次校优秀课程建设评估和组织申报2010年省优秀课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 评估范围

1.凡按我校现行人才培养计划已经开出并将继续开出的尚未被评为校优秀课、已达到优秀课标准要求的必修课程,均可申报参评本次优秀课程建设评估。

2.已被评为校优秀课、并准备申报省优秀课的课程。

3.2006年以前获得省级优秀课程称号的课程。(吉林省优秀课的有效期为五年。自吉林省教育厅批准为省优秀课程公布之日起,满五年的将自动停止其省优秀课程称号。)

(二)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根据《长春工业大学优秀课程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稿)》组织各教研室、课程组申报并进行院级自评;为保证校优秀课的质量,各教学单位经过自评后,择优推荐。

2.拟申报省优秀课的课程,根据《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审及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稿)》,经教学单位审核后,申报材料上报学校参加学校统一评审。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校优秀课须上报以下纸介材料:

(1)长春工业大学优秀课程申报审批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

(2)参照“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审佐证材料参考目录”(见附件5)准备佐证材料上传至本课程建设的网站。

2.申报省优秀课须上报以下纸介材料:

(1)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按“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审佐证材料参考目录”准备佐证材料及清单并上传至本课程建设的网站。

二、评估办法

1. 本次申报校优秀课和推荐参评省优秀课程评审均采用专家网评和现场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课程组需将审批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到该课程网站上,便于专家网评。并请申报本次校优秀课程和申报省优秀课程的课程组将已建好的优秀课程网站网址提交给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本次申报校、省优秀课程按照《长春工业大学优秀课程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稿)(见附件3)和《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稿)(见附件1)进行申报、评审。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课程建设的领导,认真搞好课程建设自评和建设工作,在自评、建设中注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课程建设的力度。

2.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优秀课程建设规划和措施;要加强课程建设的目标管理、科学管理,要注意开展调查研究,经常分析课程建设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水平。

四、申报时间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2010年省优秀课程申报工作的时间要求,请各学院(部、中心)推荐申报省优秀课材料、校优秀课材料务必于10月9日(星期六)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地点:综合楼三楼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 周子明、肖 月、朱雪莲;联系电话:85716248。逾期报送者将不予受理。

附件:1.《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稿)》

2.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申报审批表

3.《长春工业大学优秀课程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稿)》

4.长春工业大学优秀课程申报审批表

5.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审佐证材料参考目录(本科)(校优秀课参照此目录建设优秀课网站)

注:附件内容可登录长春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ccut.edu.cn/,“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信息网/通知通报”中下载或点击“教务在线”中“教研科公告”栏进行下载。

长春工业大学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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