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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吉林省科技报告培训会(第四期)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地方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通知》(国科办创〔201747号),根据省科技厅《落实科技部< 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吉科发计〔2014131号)要求,面向省科技厅2018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科技研发项目召开吉林省科技报告培训会(第四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吉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二、培训对象

    1.承担省科技厅2018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科技研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2)、本课题组科技报告的主要撰写者1-2人。

    2.各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

        3.各市、州科技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科技报告撰写主旨及标准要求,科技报告呈交、审核、共享流程及其系统的使用方法。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期培训共分2场,请各单位及项目组成员对照附件2上的场次顺序参加。

培训场次、时间及地址如下:


序号

场次

时间

地点

地址

1

第一场

2019年4月 17日

 13:00点开始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

长春市二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100号

2

第二场

2019年4月18 日

 13:00点开始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

长春市二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100号


    五、其他事项

     1.请参加本次培训的各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科技报告培训,及时填写回执(见附件1),并于412日下班前发送至:jlstrs@163.com,或传真至:0431-85647791

   2.目前的科技报告呈交是通过吉林省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呈交,呈交方式与之前有较大变化,请之前参加过科技报告培训的单位和人员本次培训也务必参加。

   3.相关费用。培训承办方承担培训期间场地费、资料费、授课费等培训费,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王戴尊、韩鹏英、李颖

    电话:0431-85643581

    手机:13634400516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9322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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