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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变更2009年国庆节放假时间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学校2009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做如下变更:

一、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9日,共11天。

1. 9月27日(星期日)不休息,上 9月29日(星期二)的课。

2.学生10月9日下午三点后返校。

3.全校党政工勤人员10月10日、11日不休息,正常上班。

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5:30

(注:早晨接班车比正常时间延后半小时发车,晚班车比正常时间提前1小时发车。)

二、假期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在所辖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提醒放假的学生和教工注意人身安全。学校不允许搞集体出游活动,也不提倡教工出游。

2.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如有情况,要及时向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为防止甲型H1N1流感的传染,放期期间,学生不允许出去旅游或去网吧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回家的学生,来回路上要戴口罩。对不回家的学生,学校将集中管理。

4.南湖校区、林园校区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安排好值班、值宿,如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总值班人员报告,学校总值班仍按长春工大党字[2009]28号文件执行。

5. 放假期间,防火、防盗等方面的要求仍按校办字[2009]9号文件执行。

6. 从10月10日起实行秋季作息时间。

学校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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